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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交易人您好,配合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100001616號函,
本公司自4月18日(星期一)起,對於交易人交易額度,將實施分級控管新制,說明如下:
(一)額度控管
對於交易人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全部交易帳戶(國內及國外),採「總歸戶方式」合併計算交易額度控管:即交易人於本公司所開立之所有國內及國外期貨交易帳戶之「委託中及未沖銷期貨、選擇權部位所需保證金之總額」,不得逾越本公司核准之交易額度。
(二)額度評估
本公司將依交易人4月15日過帳後之帳戶財務資料,計算及評核各交易人適用之財力及交易金額,
以作為 4月18日起之「初始」交易額度。日後交易人如擬提高交易額度,依所提供財力證明核算其適用交易額度。
詳情請參閱本公司官網說明或洽詢您所屬營業員,謝謝!